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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西宁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合作签约暨揭牌仪式
作者: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发布日期:2020-04-22点击数:

4月21日下午,我校与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共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研究基地”“法学专业实践教育基地”合作签约暨揭牌仪式在城北校区一楼报告厅隆重举行。西宁市人民检察院昝春芳检察长、刘万里副检察长,西宁市四区三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我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马德明,社科处、团委相关负责人和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教师代表参加了活动。签约暨揭牌仪式由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副院长马旭东主持。

签约仪式上,马德明介绍了学校的专业设置、师资力量和学生培养方面的优势。他表示,青海师范大学与西宁市检察机关的合作是探索推进双方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优势互补的一项重要举措。法学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而检察机关具有法律实务优势,对我校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科研能力提升等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未成年人保护问题是师范院校责无旁贷的责任,双方要借深化合作的契机,着力推动法学理论研究与实践的深度融合,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努力为司法普及和法治国家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昝春芳检察长指出,未成年人保护功在当代、立在千秋。湟中县人民检察院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团中央确定的首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单位,此次与青海师范大学共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研究基地”,既是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团中央有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西宁市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方面的有益探索。希望双方能够以研究基地为平台,充分交流、精诚合作,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实现法学理论和检察实务深度融合,共同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签约仪式后,双方参加了交流座谈会,座谈会由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党总支书记钱明仁主持。六位主题发言人围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双方后续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双方一致表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团中央工作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和青海师范大学法学、社会工作专业的人才优势,以协议为依据,以实践基地为平台,增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共同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社会支持体系,建立更加有效、完善、全面、务实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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